去年,经历了一场不大的交通事故,作为首次碰到这种情况,老何开始的时候还忐忑不安,最后的结果算是比较满意,下面简单聊一下这次事故,算是给各位一点经验吧。
事情经过
2016年11月9日,老何在路上慢行,被人追尾1。
2016年12月11日,被告知老人头部受伤2。
2016年12月-今年2月,先后3次住院,诊断结果说是脑震荡。
2017年4月,对方将保险公司和我诉上法庭,请求赔偿费用4.7万余元。
2017年7月,县法院开庭审理,判保险公司共赔偿3.9w余元,我负担400(庭审费用100,鉴定费用300)。
2017年8月,保险公司不服,上诉至市中级法院。
2017年10月,经调解,最终保险公司赔付3.4w余元,我负担400。
几个细节
1、正月初四,老人女儿给我打电话,说老人头晕,让我送医院,立马拒绝,原因有二:其一,老人头晕与此次交通事故有没有联系,是值得考虑的;其二,我不是医生,不能保证老人在途中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。
2、隔壁饭店老板给出证明,说在他家上班,提出了高达10080元的误工费赔偿要求,这也是保险公司上诉的原因,最后经调解,这笔赔偿费用减半。
3、老人当时根本没事,也没有去医院检查,在出示证据时,说当时去医院检查了。后来经过老何的调查,这段诊断经过属伪造,与当时的签字医生的聊天已全程录音,以防在庭审中出现意外情况。
几点心得。
1、无论是发生多大交通事故,一定先第一时间报警,报保险公司,千万别私了。保险公司的受理时间为初现后48小时,超过即不过问。
2、经过朋友的指点,在整个过程中坚持“不垫付,不探望,不调解,没有钱”的原则。从法律上来说,我方没有这些义务,只有赔偿的义务,在没有出院之前,是没有赔偿的,但是如果当时有人受伤,可以找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部分。
3、不要害怕,发生交通事故(非触犯法律)后,该干啥干啥,有事到交警队处理,千万不要私下见面。